或者这一切都是从休·平克开始的。1964年秋,他走在赫里福德郡的莱德利树林里。这片树林多是未被采伐过的原始林地,夹在群峰的缝隙中。休沿着一片古老紫杉木的林间道步行着,那片紫杉木触伸至山边,漫布峡谷。
他的思绪像一团嗡嗡作响的虫雾般缭绕着他,那团虫子的颜色、体形、活跃度各不相同。他其实正思考着自己写的诗,那诗像一个硕大、赤红的蜂巢,是关于石榴的一首诗——他也琢磨着怎么赚点儿钱谋生。他并不喜欢教书,但这份工作的确为他赚了一些赖以糊口的钱,他在林间竟然回想起粉笔、墨水、男学生们的气味以及走廊上喧哗的吵闹声;他又想到了鲁珀特·帕罗特,那个出版商,他可能会付钱请休读初稿,选出一些有可能出版的稿件。休觉得他不会付太多钱,但也不会少付;他还想到了石榴那滴血般粉红色啫喱状的果肉,想到了“石榴”这个词,带着圆润和刺激的意味;他更想到了珀耳塞福涅,他被神话传说那种命中注定的力量所震撼,同时又因此而心存畏惧。神话太伟大、太轻佻,令休的“石榴”显得太微不足道。他觉得自己在旁敲侧击自己的念头,可为什么此刻他有必要对自己旁敲侧击呢?他对珀耳塞福涅的幻想,一如从前自己还是个小男生的时候——珀耳塞福涅是个住在幽暗山洞中的白皙少女,她站在一张黑色桌子前,桌上放着一只金盘子,盘子里堆满了种子。休设想珀耳塞福涅吃下的六颗种子都是干燥的,因为休小时候从来没有见过石榴。珀耳塞福涅的头微微低垂,她的头发是浅金色的。她知道自己不该吃石榴,但还是吃了。为什么?那不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问的问题,神话故事本身推动着她吃下石榴。休一边想着,一边眺望着树林、荆棘、小树、怒放吐艳的肉花卫矛和灼灼闪耀的冬青叶片。休觉得自己会记住珀耳塞福涅和冬青树的样子,突然间他发现卫矛那娇嫩子实的“四重式”排列方式跟密密麻麻的石榴子很不一样,他由此联想到了纺锤,纺锤刺伤了睡美人的手指,这个情节又回环到了珀耳塞福涅,如梦似幻的少女吃下了禁果之子……这虽然不是休诗作的内容,他写的诗却也是关于果肉的。他的脚极有节奏感地踩在地上的松针和成堆的落叶上。他脑中之眼因形貌记得住“树”的意思,也因记得住意思,“树”的形貌也了然于胸。休心想:“人的脑能做这么多工作啊。为什么人脑能如此轻易地做这些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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