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崇祯说道:“袁崇焕的罪名你们已经知道,朕当日说过,待到战事结束之后就会组织三司会审,今日战事已毕,封赏也已议定,那袁崇焕就必须要接受三司的审查,其实也不用查,就单凭欺君这一条,诸位臣工当日也都在这朝堂之上听见袁崇焕亲口认罪,他已经是要秋后问斩之人了,组织三司会审,只是要把他不为人知的罪证找出来罢了。袁崇焕此人狡诈险恶,为了得到朕的信任竟然不惜欺瞒于朕,又有朝鲜诸臣供词佐证,可谓是人证物证俱全,没什么好抵赖的,朕亲自主审,调用三司,以都御史曹于汴,首辅韩爌,吏部尚书王永光为副审,明日开始审查,如通敌罪名坐实,那就不要怪朕不客气,当以大明律施以剐刑。”
众人不禁惊呼起来,剐刑是大明律中最严格的刑罚。大明律关于死刑也是有很多种方法,有,最低级的当然是留全尸,一般分为毒杀和绞刑,这是官方的手法。如果算上锦衣卫里面的水刑,针刑等等那可谓是五花八门。毒杀和绞刑是比较仁慈的,按照传统的习俗算是全尸而死,比较体面。一般是重臣和王公贵族用的比较多。次一点的当然就是斩首了,也是常见的刑罚,一般是针对重犯,也是使用最多的一种死刑方法,特别是在午门,菜市口等人流量比较密集的地方执行更能威慑人心。最后就是比较残酷的几种刑罚了,像是磔刑,剐刑,腰斩等等,腰斩很好理解,磔刑一般可以理解为五马分尸,剐刑就是凌迟处死。而凌迟处死是其中最痛苦的刑罚,刽子手在行刑的时候要割满规定的刀数,在此之前犯人不能死亡,否则刽子手也要受到惩罚。而上千刀一天是割不完的,所以一般行刑要分几天进行,这在犯人看来痛苦是不可想象的,刽子手在行刑的时候一般会带上止血的药物,一边行刑一边在伤口处涂抹,这样犯人就不会流血过多而死,当然如果能买通刽子手的,刽子手往往会趁夜给犯人心口来上一刀,结束他的痛苦,第二天不过割的是一具尸体,这样的情况很多监斩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种刑罚太过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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