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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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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李成梁在辽东的时候,那是将北虏收拾的服服帖帖,这样一来斩获军功反而变成了比较容易的事情。升官的制度便被赏银代替,发展到后来,朝廷也不富裕,赏银便也渐渐没有了,这就导致了将士们作战的积极性不高,除非是立下大功劳,否则杀死一个北虏也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可是在金兵出现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谁能想到新兴的军事集团竟然有这么强的战斗力,从萨尔浒之后更是将明军按在地上摩擦。所以为了激励广大将士英勇杀敌,孙承宗和韩爌当年便上书要求重启军功制度。崇祯也是批准了的。不过不是以北虏的人头算,而是以建虏的人头算。新的军功规定,斩获建虏首级一颗,升官一级。北虏两颗升官一级。并且赏银十两。最多可以连升三级。

而部队长官如果手下人杀贼得力,同样有赏。以千总为基准。因为千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在后指挥的军官,直到把总级别还是要亲自上阵杀敌的。所以以千总为例,千总领军,麾下斩获百颗建虏首级者官升一级,千总可升为游击,同理,如果斩杀三百可以连升三级,不过三级封顶,不能再往上。其他的军将以此类推,带的兵马越多就要杀敌越多才能升官一级。刘毅是个指挥使参将,兵员额度是五千六百人,那么至少要斩杀五百以上的金兵就可以升一级,而这一战愣是干掉了五千多金兵,一万蒙古军。如果全算在刘毅的头上,这已经是天大的功劳了,连升三级,参将往上可就是正副总兵了。再加一级岂不是要进入兵部任职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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