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六三五年,崇祯八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的春夏之交,刘毅率领新军全歼了张献忠三十余万大军,取得了逆天的战绩,凭借这个战绩,刘毅成为了大明历史上第一位二十余岁的非世袭侯爷,而且完全是因为战功获得了这个爵位,并且成为了中军都督府右都督,从一品大员,正式进入了大明的高官序列,并且朝廷允许他节制江南十府,从安庆府到吴淞口的广大地盘全部被刘毅收入囊中,从这片土地上取得的利益将能让刘毅建设出更加强大的军队。朝廷的反应还是非常迅速的,在崇祯和温体仁等人商议结束之后,诏书在第二天就颁发了下去,第一条当然是对刘毅和新军将士们的封赏,除了对刘毅个人的褒奖之外,手下的军官自然是该升职升职,该加薪加薪,只不过俸禄都是名义上的,诏书颁发的前夜,王承恩已经派人送去了崇祯的手书,刘毅的条件朝廷全部答应,只不过军饷自筹,刘毅几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崇祯的条件,有没有朝廷的军饷对新军影响几乎为零,刘毅要的就是地盘,有了这块地方,刘毅觉得,改变大明命运的时刻正在渐渐到来。
至于朝廷在诏书中给新军的赏赐,什么白银五十万两,锦缎五万匹等等,刘毅也没有放在心上,这不过是做给天下人看罢了,自己不仅得不到这些东西,还要反向给崇祯输银三百万两,这三百万两崇祯自己都已经做好了安排,一分为二,一半收入皇家私库,另一半交给户部,填补一下各地军饷的空缺,在给小黄门带回去的回信当中,刘毅也写到,以后每年将会给崇祯提供五十万两白银的好处,刘毅称其为赞助费。虽然这个名字新颖,但是崇祯没有过多的纠结,他只知道自己的私库每年能从刘毅的手上得到五十万两银子,同时还不影响户部的税收,虽然不知道刘毅有什么方法搞到这么多钱,但是有一点崇祯知道,刘毅没有在百姓的头上做文章,如果他对百姓苛捐杂税,恐怕自己不用灭他,百姓就已经起来造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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