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妮背着野猪肉走进陆山民家的院子,不过再也见不到山民哥哥。陆荀正坐在堂屋写字,做了十年的邻居,刘妮很清楚陆荀的各种习惯,陆荀一般情况只会在早上写字,其他时间写字,就说明他心情不是太好,陆山民曾经说过,陆爷爷心里不安静的时候,就会借练字平复心情。刘妮不明白练字为什么能让陆荀心安,要是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一个字都不想写。自从山民哥哥走了之后,陆爷爷写字的时间越来越多。
见刘妮走进院子,陆荀放下毛笔,笑呵呵的说道“小妮子来了。”
刘妮走进堂屋,把腌制好的野猪肉用绳子一块一块的穿好,挂在门口的竹竿上面。
“小妮子,我一个老头子,哪里吃得了这么多肉,你以后不用给我拿这么多来。”
刘妮笑了笑,脸颊上露出两个酒窝,甜甜的说道:“陆爷爷,马上就要过冬了,到了冬天,山里的猎物可就少了,这些肉都是给您过冬吃的,您放开吃,我现在打猎本事可不见得比山民哥差。”
陆荀苦笑了一声,温柔的看着刘妮,喃喃自语道“真是个好闺女啊,山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刘妮脸色微红,陆荀虽然只是低声自语,长期打猎的耳朵比狼还灵敏,哪会听不见陆荀的话。
“陆爷爷,山民哥给你写信了吗?”
陆荀笑着摇了摇头,“你天天往村委会的邮筒里看,有没有你还不清楚,别着急,说不定信正在路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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