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懒得理会五爷,取出火机去烧刺刀刀尖,烧得差不多了,正要去挑破血茧,却被方诗雅拦住了。方诗雅因为五爷的胡言乱语,说什么也不肯让我帮她。
我只得将刺刀递给了老烟枪,自己则站在一旁全神贯注地举着手电照明。老烟枪一边说笑,引开方诗雅的注意力,一边下手极快地挑开了血茧。
方诗雅眉头一颤,随即咬住嘴唇,眼眶里已经泛起了泪花,想必疼得厉害。
“小姑娘不错嘛,很坚强!我第一次进入戈壁时,脚底也长了血茧,当时疼得我哭爹喊娘的,你比我强得多了!”胡杨树一改先前的冷峻态度,夸赞起方诗雅来。
等方诗雅包扎了伤口,我们也都纷纷脱去鞋袜,长了血泡的也都如法炮制挑破包扎。忙活了半天,休息得差不多了,天也就亮了起来。
看到太阳缓缓升起,我们总算彻底轻松了,紧张了很长时间的神经松弛下来,顿时觉得倦意袭人。
众人打着呵欠,东倒西歪地往前走着。胡杨树告诉我们,今晚必须走到岩林才能停下来歇息过夜。
我们都没有异议,多次实践证明,在荒野之中,确实应该服从向导指挥,不能自以为是。
我问胡杨树距离岩林还有多远,他遥遥指着前方,说道:“早着呢,过了岩林,就要进入沙漠了。岩林是戈壁滩与沙漠的分界,距离我们所处的位置大概还有四五个时辰的路程,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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