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导致了大多数男人因为不懂女人,所以就说出女人心海底针那句话,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都觉得女人是一个很无理取闹的物种。
这种事情非常简单,只需要你在沉默之中,给她一点爱,但是要记住,这一点爱一定要是别人没有的,也是她从来没有拥有过的。
而且这种爱,一定要是偏爱,是那种不假思索,是潜意识中散发出来的爱。
我依稀还记得,那年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班里的一个男同学,一直暗恋着一个女同学,而那个女同学,其实也喜欢那个男同学,只是这两个人,互相都不知道而已。
终于有一天,男孩鼓起勇气想要试探一下女孩对她的感觉,就给全班女同学买了巧克力的棒棒糖,唯独给他暗恋的那个女孩买了草莓味的棒棒糖。
那个女孩很开心,但是她笑着笑着就哭了,自始至终都没有撕开那个棒棒糖,男孩以为女孩不喜欢自己,就再也没有纠缠过了。
这两个人错过了。
很多年以后,在一次同学聚会上,他已成人夫,是一家外企的主管,前程似锦。
她也成为了人妻,嫁给了一个在学校旁边卖小吃的男人。
酒过三巡之后,女孩当年的闺蜜还问女孩会不会后悔,女孩只是摇了摇头。
闺蜜们又问她当初为什么会笑着又哭了。
女孩是这么说的。
“我很感动他能给我最独特的爱,可是我要的不是这种爱,我想要的是偏爱,哪怕这种偏爱不是我喜欢的东西,我也觉得很幸福。”
是啊,哪个女人心里,不想要偏爱呢。
我接了徐之清,然后没有去接杨真真的这种行为,或许在我眼里就是一种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但到了徐之清那里,就成为了我对她的一种偏爱。
不管是不是,她都是这么认为。
此后,一路无话。
我将徐之清送到公司楼下,她在离开我的时候,在车里给了我一个很热烈的吻,用以表达她今天的情绪。
我笑了笑,将车钥匙还给徐之清,只是说道:“上班别那么累,注意休息。”
徐之清比了一个“OK”的手势,“知道啦,放心吧。”
我这才开了另一辆车离去,等我走到马路上的时候,恰好看见杨真真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我趁她不注意,赶紧一脚油门跑远了。
这要是被杨真真发现了,那还不尴尬死?
到时候连解释都不好解释。
如果我说忘了带她,那为什么没忘记带徐之清,偏偏距离那么近,还把她给忘了。
还是说徐之清不愿意带她呢?
这样一来就把问题推给了徐之清,让徐之清陷入了不义之地。
尽管真的是徐之清不想带她,但是徐之清并没有任何坏心思,就是想和我多待一会儿而已,所以也是情有可原。
而且我觉得杨真真就算碰到了我,也不会那么尴尬的去主动提及这个问题,作为事业部的经理,这点眼力价还是有的。
但是我敢肯定,杨真真的心里肯定会有一个小疙瘩的。
既然怎么说都不是那么合适,那么我干脆就不说了,直接一脚油门杀出去,就算被杨真真看到这辆车,只要我打死不承认,那这辆车就不是我开的。
很快,我就回到了项目部,带着的包子早就凉了,我放在微波炉里热了一下。
敲响了囡囡的房门。
敲了好一会儿之后,囡囡才揉着眼睛走了出来,她问道:“爸爸,我的寒假作业早就写完了,今天我就多睡一会儿吧,这个房间不隔音,于叔叔和孙叔叔昨天的呼噜声太大了,我都没睡好。”
我点了点头,“好,我知道了,等他们两个起来了我再骂他们,你现在先去洗漱一下,吃点早饭再睡。”
我不是非要囡囡起床,只是囡囡现在还是长身体的时候,早饭是必须要吃的,而且还要吃好。
今天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所以就只能吃包子了,营养虽然不是很高,但最起码也算是吃了。
囡囡把门打开,露出里面的一个小桌子,桌子上还放着一碗喝了一半的鸡汤,还有一些鸡蛋壳,以及半根吃光了的玉米。
囡囡慵懒的说道:“一鸣哥哥已经给我买过了,我也已经刷完牙洗过脸了,爸爸,我再睡个回笼觉,好不好?”
我轻笑一声,点了点头将囡囡的房门关上。
没想到吴一鸣这小子还真是不错,大早上还能爬起来给囡囡买早餐,而且还是营养均衡的早餐,着实是有心了。
看来以后我不在项目部的时候,可以托吴一鸣来照顾囡囡。
这样做比让于方瑞把囡囡带回家更好一些。
一来,也不用老是麻烦于方瑞,一次两次还好,若是久而久之,我还不知道于方瑞的妻子是个什么样的人,万一她开始嫌弃囡囡太麻烦,那就坏事了。
二来也是为了囡囡着想,毕竟他们一家还是很幸福的,从上次去于方瑞家里就可以看出来,囡囡在他们家,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所以我现在在考虑,是不是真的要给吴一鸣在项目部安排一个房间出来。
不过又考虑到过不多久,我们家的格局就要重新打破了,还不知道结果是什么呢,这件事只能先放一放。
等到我和赵玉萱的事情盖棺定论了之后,再好好考虑吴一鸣的要求也不是很晚,毕竟也就这几天了。
既然囡囡已经吃过了,吴一鸣肯定也吃了。
我买的这五屉包子,本来是想着徐之清、杨真真、于方瑞、孙元以及囡囡和吴一鸣一起吃的。
到现在也就徐之清吃了一袋,杨真真不用说了,于方瑞和孙元还没起,囡囡和吴一鸣吃过了,只能我自己吃了。
我这个项目部负责人,连五屉包子都送不出去,看来我也不是送礼的那块料。
我自嘲一笑,推门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尽管昨天我和吴一鸣已经收拾了一番,而且还把排气扇和空调一起打开,但是一进门,我还是能闻见一股子酒精的味道。
可见他们昨天晚上到底喝了多少,就别说白酒了,哪怕是喝四斤水也撑得慌。
估计就算是让他们现在去查一下酒驾,还是能查出来,而且绝对是实打实的醉驾。
到时候应该就不是从血液里查酒精含量了,而是从酒精里查血液含量。
我就不明白了,这白酒真就有那么好喝吗,一个二个的嗜酒如命,就算是仇人之间喝起来都能抱在一起,果然酒真是个好东西。
只是我虽然也有点酒量,但是我是真的不爱喝酒。
我感觉十几块钱一瓶的白酒,和几百块钱一瓶的国酒,味道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喝多了容易吐。
如果非要说出哪里不同,估计也就只有第二天早上头到底痛不痛的区别了。
想到这里,我猛然打了个激灵,现在酒精味那么重,心想他们别大半夜吐在了我的办公室里,要不然我非杀了他们不可。
我赶紧四处检查一番,没有在床上和地上发现任何呕吐物,直到我坐到办公桌上的时候,酒精的味道更加浓郁了。
低头一看,差点没有把我给恶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