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彻双手交叉在枕下,瞪着天花板说:“大白天的就做爱。和雏子做爱总是在大白天啊。”
“让人听见多不好。”我说,“你说总是,这不才两次吗?”
“做了两次爱,都是大白天,那就可以说总是了吧。”
知了嗡嗡叫着。
“喝大麦茶吗?”
“喝。”
我穿上T恤下了床。
阿彻的胸膛和耕介的全然不同,皮肤黝黑,锁骨细细的,把脸埋进去有一种动物的味道。
“提问。”阿彻哗啦哗啦摇着大麦茶里的冰说,“这里总收拾得整整齐齐,可和那人住时为什么那么乱?”
真的,那间房子很脏。餐具、报纸还有装满烟灰的烟灰缸总扔得到处都是。
“躺着一伸手什么都能够到,多方便!”
“就因为这个?”
“嗯,就因为这个。”
耕介一周只打扫一次房间。而我在那儿住了六个月,一次都没打扫过,也没做过饭。我们每天或者出去吃或者叫外卖,要么就吃附近面包房卖的面包。
“那,一整天在床上干什么?”
阿彻坏坏地笑着问。
“没什么。睡觉,醒来,吃冰激凌,看书,看电视。”
“哼。”
“好刺眼啊。”
我拉下窗上的百叶窗。该去买东西了,黄油快用完了,鸡蛋也吃光了。
阿彻打开收音机,特蕾西·查普曼的歌声流淌出来。
“好糟糕的声音,真粗糙啊。”
“这可是拿了格莱美奖的曲子。”我说。
“叫什么名?”
“《快车》。”
“嗯,很悲伤的旋律啊。”说着阿彻穿上了硬硬的牛仔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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