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感自己属于被名字所惑的类型。无论是书还是CD,经常光看名字就想买,连偶尔买的马票也多半是看马的名字来买。
最典型的是鸡尾酒。我喜欢鸡尾酒,经常去喝。要说喜欢鸡尾酒的什么,那就是名字,味道却并不怎么喜欢。
觉得好喝的也就是杜松子酒,再就是用了新鲜水果的酒,利口酒兑苏打水的单纯味道也爽口。其他的鸡尾酒就没什么好喝的了,大多太甜,或者又甜又苦,得耐着性子喝。
尽管如此,我还是去喝鸡尾酒。在品种丰富的店里,光看酒单就令人兴奋。
在佛罗伦萨的酒吧试过名叫“天使脸”的鸡尾酒,啜了一小口,像是猛挨了一拳般热烈,原来如此。“海滩之爱”的味道每家店都不一样,真是奇妙。
还曾在一家店里看到三种“吻”系列的鸡尾酒:“火之吻”“黑暗之吻”“西西里之吻”。我想知道它们有什么区别,于是三种全要了。
大概是喜欢旅行的缘故吧,我也会尝试带地名的鸡尾酒,比如“内华达”或者“内布拉斯加”,看到这些名字总想知道是什么味道,没去过的地方更是如此。
有时候我会自嘲:以文字为生的人居然还被文字所困。但又觉得:要是写小说的人不受困于文字,那大概也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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