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深夜,听着里基·李·琼斯写着这一篇。我平时除了吃饭时间,很少在家喝酒,不过听到这个人的歌声时,想喝口感浓烈没加水的酒,比如威士忌、金酒。把房间弄暗的话,歌声会陡然清脆起来,不过那么一来就写不了字了。
里基·李·琼斯用纤细的声音,如同整个身体被冲撞着一般反复呐喊“We belong together”,一听就心潮澎湃。
一听到这个人的歌,就会深切感受到,自己的人生是为了倾听音乐而存在。当然大部分的享乐之中都有人生,不过我觉得音乐要求的人生是最根本的。也就是说,需要的不是人生阅历,而是人生。比如婴儿虽然没有人生阅历,却拥有人生。年仅三岁的雨也是,也许比我拥有更坚实的人生。因此雨堂堂正正地惬意地听着音乐,用喜欢的姿势随心所欲地听。
我把雨放在膝盖上,开始思考恐惧。
刚才出去散步,晚上和雨散步时,我常常想,街景只有在深夜显得截然不同。路两旁的树、道路、中学、家家户户的外观都是如此,连自己家看起来也不一样,所以我时常笑出来:啊,原来我们住在这种街道上,住在这种房子里。
这感觉很有趣。桑达克有本绘本叫《深夜厨房》,说起小时候深夜的家,看起来的确很不一样。这样一想,甚至会想起已经遗忘的事。
刚结婚时,我曾有段日子爱待在家里,晚上不出门。虽然仅仅两三年,但那样生活的时候,很害怕晚上独自外出。而且不是害怕鬼怪或者歹徒、流氓,只是忐忑不安,感觉似乎待在了自己不该待的地方,害怕“和平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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