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桩命案被三则史料收录:
第一则是《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
第二则是《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晋世语》;
第三则是《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杂记》。
但前因后果到底如何,三书说法不一。
《魏书》说,曹操带了几个人来吕伯奢家,吕伯奢的儿子和宾客们想抢夺曹操等人的财物和马匹,曹操不得已这才把对方杀了。
如果《魏书》说的是事实,那曹操算是正当防卫,无可指摘,但实际上这一说法漏洞百出。
第一,能结交曹操,说明吕家也是大户人家,难道会差那点钱?况且曹操是逃难,身上也不会带太多财物;
第二,如果吕伯奢的儿子真的把父亲的朋友打劫了,那等父亲回来之后要如何交代?
第三,劫匪打劫的对象一般是单身路人,曹操既带着人又带着家伙,吕家人怎么敢轻易动手?
《魏书》的作者王沈本来就是曹魏的大臣,自然会维护曹操的形象,因此这一说法我们不予采信。但《魏书》作为魏国的官修史书都大大方方承认曹操杀人了,那曹操就是实打实杀人了。
再看《魏晋世语》。
《魏晋世语》说曹操怀疑吕家人出卖自己,于是大开杀戒。
《杂记》的说法跟《魏晋世语》高度相似,但多了两处细节。
第一,曹操之所以怀疑吕家人要害自己,是因为夜里听到了“食器声”;
第二,曹操杀完人之后,还说了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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