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沦为英国殖民地后,英国女王便开始向香港派出驻华公使兼香港总督,第一任是指挥鸦片战争的璞鼎查,之后依次是德庇时、文翰,包令爵士是第四任。
在这四任公使中,包令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物。这个人天赋过人,据说能听懂几乎所有的欧洲语言。也正因为能力强,包令一向颇为自得狂妄,虽然身份不过是一个下院议员,但在谁面前都是一副人五人六的样子,有一次还不顾外交礼节,跑到法国总理梯也尔跟前,抓住梯也尔的衣领扯了一把。
包令是要让别人觉得他跟法国总理关系匪浅,不然的话,怎么会亲热到这分儿上,可是此举在上司和同僚们眼里,却只能用一个“丑”字来形容。
犯了错误如果只检讨自己,便不是狂人本色。包令把自己的不受待见,完全归咎于同僚的嫉贤妒能:说一千道一万,还不是怕我超过你们,哼,就得出去拿面锦旗让你们瞧瞧,什么叫能力!
正好包令支持的辉格党(即后来的英国自由党)上台执政,他便近水楼台,得到了一个英国驻广州领事的职位。
当时到中国担任领事,并不是美差,差不多是属于最无利可图的职位,别人想躲还躲不掉呢。包令这么做,纯粹是不蒸馒头争口气,要在远东干出一番名堂。
看到突然出了这么一个领事,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不惊反喜。他一直觉得现任公使兼港督文翰不太称职,认为这人虽不算老实,却天生胆小,做不了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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