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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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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乃是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一章,陈默堂很小的时候便已经可以倒背如流了,现在市面上能看到的道德经一般所写的是“道,可道也,非常道也”,这是因为汉代的时候为了避恒帝的讳,才把老子最初的原文做了修改,可是季元卫乃是秦朝之人,顒当时他所习之道德经乃是最初的版本。

关于这句话的具体含义,一直有着三种不同的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道若可以言说,就不是永恒常在之道。”

持此种观点的人为《老子》注家的主流。从战国末期的韩非,到西汉严遵、东汉河上公、曹魏王弼、唐代成玄英、陆希声等人,都主张道不可言说,主要是为了体现美感。

第二种解释则是“道可以言说,但不是人间常俗之道。”

唐代李荣说:“道者,虚极之理......以理可名,.称之可道,故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非常道者,非是人间常俗之道也。人间常俗之道,贵之以礼义,尚之以浮华,丧身以成名,忘己以询利,失道后德,此教方行。今既去仁义之华,取道德之实,息浇薄之行,归淳厚之源,反彼恒情,故曰非常道也。”李荣把“常道“解释为“常俗之道”,认为老子之道不是常俗之道。

司马光说:‘耳世俗之谈道者,皆日道体微妙,不可名言。老子以为不然之所谓道者曰道亦可言道耳,然非常人之所谓道也。......常人之所谓道,凝滞于物。”司马光跟李荣一样,都主张道可以言说,都不从本体的意义上诊释“常道”。这是他们的一致之处,也是他们跟绝大多数《老子》诊释者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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