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承隋制,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中书省正副长官是中书令和侍郎,下设中书舍人,负责起草诏制。门下省正副长官是侍中和侍郎,下设给事中,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旨,驳正违失,并审批尚书省的奏钞。尚书省正副长官是尚书令和左右仆射,下设左右丞,该省统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负责贯彻执行中央拟定的政令。因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前曾任尚书令,后臣下避居该职,形同虚设,故左右仆射实际上成为尚书省的最高长官。唐初,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
当时在门下省还设政事堂,为三省宰相共议军国大事的场所。后来,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官员都是宰相,他们均加有“参知机务”“参知政事”等头衔,再后来逐渐确定为“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如此,增加了宰相人数,避免一两个宰相专权,防止出现西汉初年相权太重、君权反而被架空的前车之鉴,且可以集思广益,听取更多意见。
国家动乱依赖于良将平定,国家安定依赖于贤相治理,这是封建帝王治理国家最经典的理论。“宰相,国之名器”,是辅佐皇帝、总领百官处理国家大事的最重要职位,作为大唐的中枢,对政局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唐太宗时,特置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号,职务都是宰相。唐高宗以后,侍中和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其他官员官职加上同中书门下三品的职衔,便也是宰相。四品官员以下,只要加平章事名号,也列入宰相之列,共同参议国政,只是权柄要轻一些。这套制度终唐之世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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