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23 18:40:01
162 西汉的兼并和抑制兼并是三方博弈,其中最为主动的是直属朝廷的编户齐民(2)
===
如果能抛开条条框框、就事论事,可信显而易见。
假设编户齐民和诸侯封民的负担完全相同且全部上缴朝廷,诸侯封君食租税就没有意义?
—徭役。前两节提及的大功臣信武侯靳歙,儿子袭爵后很快就被废除了。原因是“坐事国人过律”(《史记·靳歙列传》),即在其封国内部征用自家封民从事劳役的时间超过了天子的统一规定。可见天子对诸侯封君征用劳役有统一规定。靳歙是刘邦在汉中封侯的“老革命”之一,食邑5300户,因此而废爵除国,可见朝廷对此有严格控制。
汉初有“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的规定,但为了防止尾大不掉,朝廷对于诸侯封君征收税赋徭役显然都有严格规定,无形之中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只是防止诸侯封君经济力量壮大,忽略了经济负担差别对编户齐民的吸引力。
这个差别很大。
田租。封爵初期双方无疑都是三十税一,随后应该是普遍拉开了。削弱诸侯是朝廷的基本政策,而降低田租是基本手段。诸侯封君保住三十税一的前提是:每一代都有嫡子且都能正常长大;每一代嫡子都不能有被朝廷处罚的事情,不能出现庶子袭爵、旁支绍封等现象。这很困难,否则何来远古的君子之泽三世而斩、五世而斩的说法?所以,西汉中后期,诸侯封君实际执行的田租标准应该是普遍低于三十税一。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