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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刘彻将这件事情和政治需要联系起来了,特别重视。先是“遣使者诏郡发吏卒围赵王宫,收捕太子丹”;然后是“移系魏郡诏狱”,类似指定异地司法审理;再后是由“廷尉杂治”。最后的决定,认为江充“忠直,奉法不阿”,任命为“直指绣衣使者,督三辅盗贼,禁察逾制”。好比一个原本没有工作的上丨访丨户打赢了官司,在得到改判通知书的同时,还得到了一张任命通知书—被任命为北京市政法委书记兼中直机关纪检委书记。这确实是刘彻的用人风格。

江充此人虽然未曾为官,但政治直觉很好。刘彻不大可能告诉他这一任命的用意,因为刘彻自己也不一定有很明确的主观故意。但江充似乎非常准确又非常坚定地明白了刘彻的用意。将这么一个舍得一身剐、敢把太子拉下马的人任命为直指绣衣使者,还能是干什么呢?所以,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刘彻的姑姑、馆陶长公主乘车行驶御用驰道,被他截下。馆陶公主也不是好欺负的,说自己有太后诏书为根据。江充说那只是“公主得行,车骑皆不得”。这话其实涉及司法解释权。但要否定江充的解释,就得找皇帝了,长公主显然是没有这个把握,那就只能是江充说了算了。堂堂皇姑只得无奈下车,车骑“尽劾没入官”。

皇姑不敢否定江充的司法解释,还有谁敢呢?从此,相关诏令的解释权就归江充了。执法者负责司法解释,自古以来就很可怕—他说谁犯法谁就是犯法,无从辩驳。古代中国的法治习惯中,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都在执法者掌握之中,所以容易发生冤假错案,发生之后还不容易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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