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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六 年  我把心留在亚特兰蒂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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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室友不玩红心牌戏,而对于尚未宣战的那场远在越南的战争,我的室友奈特也发挥不了一丝作用。奈特每天写信给还在威斯登中学读高三的女朋友。如果你把一杯水放在奈特旁边,那杯水都会立刻显得比奈特还要生机盎然。

奈特和我一起住在三〇二室,就在楼梯旁边,正对着舍监的房间(讨厌的戴维住的兽窟),和走廊另一端的交谊厅遥遥相对——那里摆着扑克牌桌、烟灰缸,还可以远跳旷野上的宫殿。至少对我而言,我俩的组合表示大家对于大学宿舍的许多可怕想法都是真的。一九六六年春季,我在寄给缅因大学住宿处的问卷上(当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毕业舞会结束后,是不是应该带安玛丽去吃点东西)写着:第一,我有抽烟的习惯;第二,我是共和党员;第三,我对民谣吉他有高度热忱;第四,我是夜猫子。结果住宿处却糊里糊涂地把我和奈特分在同一个房间,奈特就读牙医系,不抽烟,而且他在阿鲁斯图克县的家人都是民主党员(尽管约翰逊也是民主党员,奈特却不会因此赞同美国士兵在越南四处征战)。我的床头贴着亨弗莱·鲍嘉的海报;奈特的床头则贴着狗和女朋友的照片。他的女朋友脸色苍白,身上穿着威斯登中学乐队指挥的制服,手上抓着好像短棍的指挥棒。她叫辛迪,那条狗叫灵弟。女孩和狗都同样夸张地咧开嘴笑,真是离奇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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