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从新闻中看到的明星,都是高高自大,对普通人不屑一顾,想不到兆丽音这个超一线明星竟然这么好相处。
当然了,前提是听从她的指令,不然也很是难伺候。
吃过饭之后,我给胖子他们打了个电话,让他们及时把小郭反馈消息告诉我,同时也把我这边的情况告诉了他们。
何阿毛和胖子听后,沉默许久,最后叹了一声气,就挂掉了电话。
我不知道凌琴当时的表情,但我猜测,肯定是气鼓鼓的离去,看来,这个误会始终还是要发生了。
虽然我一直在解释,但他们似乎听不进去,一听说我要和大明星住在一个屋檐下,就沉默不语。
下午四点,大明星要出门逛街,我只能无奈的跟在身后,最让我无奈的不是这个。
她竟然把所有的保镖都支开了,唯独留下我一个人当苦力。
大明星出门,必定有不少粉丝追崇,一些狗仔队也频频出现,让我非常烦恼。
见我烦恼,大明星想了个办法,化了一个别致的妆容,不近距离仔细观察,是根本认不出来的。
我不觉得大明星是为了我而改变,而让步,因为她同样烦恼被人跟随。
没有了狗仔队,没有了粉丝,世界一切都变得安静了。
女性都喜欢逛街买衣服,这点还真是没错,连大明星也不例外,兆丽音犹如普通人家的女孩,买衣服的时候,统统都要试上一试,试了不一定会买。
这让我有些诧异,有钱人不是统统拿走买单吗?在兆丽音身上,我似乎对明星不再有那么多的偏见。
逛街持续到了晚上八点,我拿着一大堆衣服,简直累的不要不要的。
回到家中,看到桌上满满盛桌,我便狼吞虎咽,我的举止让兆丽音和玲姨瞠目结舌。
吃惊之后,兆丽音缓缓走到餐桌,在我对面坐了下来,双手托着下巴,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的看着我。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跟我以前见得人完全不一样。”兆丽音一边看着我,一边微笑道。
我懒得理会她,累了一下午,饿死我了,如此佳肴面前,哪有空理会她。
“以前所见的男人,都是想方设法取得我的欢心,然后得到我的身体。可是你这个人很奇怪,我的美丽似乎吸引不到你,这也是我对你尤为感兴趣的地方。”
“娱乐圈是个鱼蛇混杂的地方,想要上位就必须付出,想当初,我就是不想便宜那些臭男人,所以才会被封杀,名气一落千丈。”
“被封杀的那些日子里,我处处被欺负,就是一个小配角也能骑在我的头上拉屎。我非常愤怒,那个时候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是黑暗的,社会是黑暗的,人心是黑的。”
“后来,我遇到了干哥哥,他对我很好,也答应帮我复出,不过同样有个条件,就是让我做他女朋友。为了报复娱乐圈的人渣,我没有犹豫,立刻答应了。”
“干哥哥对我很温柔,虽然我不喜欢他,把他当成了哥哥,但是我不后悔,因为人活着就是为了生存,想要更好的生存,就必须不择手段,我的命比较好,只需要伺候一个人,不用被那么多人渣所糟蹋。”
“干哥哥很少来陪我,这点让我压力小了不少,说真的,他在的时候我非常紧张,非常拘束。或许你会觉得我不够真诚,但是我觉得我跟他之间只是一笔对等的交易,他要的是我的青春,我要的是他给我带来的名声。”
兆丽音一直在自言自语,陈述着她的故事,不知不觉中,她的眼眶湿润了。
女人的眼泪对我而言最为敏感,我放下筷子,从桌上抽了一张纸巾,递给兆丽音。
“谢谢。”兆丽音接过纸巾,微微一笑,而后擦拭着眼眶中的泪水。
“赶紧吃饭吧,再不吃,就要凉了。”我说道。
“难道饭菜比我还有吸引力吗?”兆丽音微微有些不快。
“不是这个意思,人是铁饭是钢,再有吸引力也需要吃饭的啊。”我苦涩一笑。
“我好看吗?”兆丽音微微爬起,脑袋向我缓缓靠近。
她这一举动,让我想起了胖子的一句话,胖子说,大明星可能是爱上我了。
尼玛啊!这不会是真的吧?难道大明星真的爱上我了?这不可能吧,这时间是不是也太短了?
有人说爱情是很奇妙的存在,可以日久生情,也可以一见钟情。
我没有心跳加速,她虽然长得很美,但我是不会喜欢上她的,因为她不是凌琴,也不是文静。
能让我心跳的人,这辈或许只有文静和凌琴两人。
“好看。”我很平淡的回答。
“在你眼里,我就那么的没有吸引力吗?”兆丽音有些气恼。
“我只是你的保镖而已,再说了,我已经有未婚妻了。”我回答的还算婉转。
“你有没有未婚妻关我什么事?我只是想知道,我对你有没有吸引力?”
“没有。”我果断摇头。
“你……”兆丽音脸色气的通红,随即恢复坐姿,深深的吸了一口凉气,“你果然与众不同,但我有信心,我的魅力一定能让你心动。”
说完,兆丽音站起身,气鼓鼓的转身离去。
“你还没吃饭呢。”我立刻喊道。
“不吃了,气都气饱了!”兆丽音头也不回,向二楼走去,从脚步声能听得出,她此刻定是愤怒无比。
想想也是,能得到一个大明星的暗示,那是男人几世修来的福分,可是却被我给拒绝了,这岂能不愤怒?
吃完饭,我躺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电视节目,等待那些保镖下班离去。
本来保镖是二十四小时在附近保护的,可是这两天,兆丽音给他们放松了政策,只要到了晚上十一点,他们就可以回去了。
后半夜保护的任务,自然是落到了我的头上。
凌晨两点,我上楼确定了兆丽音熟睡之后,立刻前往庭院,一打开门,就看到贵妇犬挡在门口。
“嘘嘘。”我发出禁声,然后指了指墙角,贵妇犬似乎听懂了我的意思,不停的摇着尾巴,眼神看着我不再愤怒。
来到墙角,再次刨开土层,然后挪开石板,我打开手机照明,立刻跳了下去。
贵妇犬也跟着一起跳了下来,贵妇犬似乎来过这里,熟门熟路向前跑去。
跟着贵妇犬大概走了三分钟,便走到了尽头,尽头有一扇铁门,铁门上了锁。
“旺旺!”贵妇犬冲着一块石板阶梯下叫了两声,前腿在不停的刨着。
我立刻弯腰观测石板,石板有一条很大的缝隙,我敲了敲,里面是空的,除了这块石板,其它的都是实心的。
顺着缝隙,用力的瓣开石板,里面有一个木盒,打开木盒,里面躺着一把银色的钥匙。
这钥匙应该就是打开铁门锁的钥匙,只是这贵妇犬为何连这都知道?
莫非房子的主人经常带它前来?
不再多想,我迅速起身,用钥匙打开那道锁,钥匙插入,微微用力,铁锁瞬间开启。
推开铁门,贵妇犬仍然一马当先,跑在我的前面,用手机灯光扫视周围,这是一间宽敞的地下室。
当灯光扫视到左边的墙角时,我顿时吓得连连后退,之所以被吓退,那是因为我刚刚见到一具恐怖的骷颅骨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