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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兔耳青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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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预兆,格温妮丝想,这预示着她这么做是对的。这个预兆是一团热气流——一团可以令她飞得很省力的热气流。她甚至一根羽毛都没有弄乱,就轻轻松松地飞上了气团滚滚的天空。她闭上眼睛,几乎是凭着习惯在飞。伟大的歌佬,做一只鸟真好啊!而且还是一只猫头鹰!她已经记不清上次这么飞是什么时候了。如此温柔的唯一一团气流,只能在神圣火山环的上空遇到。可是现在格温妮丝连神圣火山环的影子都看不着。

这阵风在格温妮丝去找她爸爸死去的地方,去找那个放着英雄面具的地方这件事上,绝对帮了大忙。她爸爸格温尼多和狼群一直走得很近。他比其他猫头鹰都了解狼群,他对狼群也一直十分热情,而狼群对他的尊敬也延续到了格温妮丝身上。格温妮丝的朋友不多,而她也像她爸爸一样,喜欢狼群比喜欢猫头鹰要多一点。她意识到,自己要想找到爸爸的头盔和面具的话,就需要一个狼鼻子的帮助,而且不是别的狼的鼻子——必须是以嗅觉著称的沼泽巫狼的鼻子。

沼泽巫狼是格温妮丝在边缘之地最好的朋友。格温妮丝一直在担心,不知道鹿群不见了以后,这匹老母狼怎么打猎。这种事对猫头鹰来说要简单得多。他们吃得不多,而且打的猎物一般身材都很小——比如田鼠什么的,偶尔也会捕条蛇。小动物没有迁徙的习惯,抓他们的时候也不用像食肉动物捕捉大型动物那样,花费许多体力。坚果类的树下面往往有很多田鼠洞,挖出一两只就够一只猫头鹰吃的了,而且坚果树的种类有很多,什么栗子树、核桃树,森林里到处都是。所以,虽然格温妮丝经常从自己的炭桶里抓两块炭带给沼泽巫狼做礼物,这次她却一反常态,用原来包炭的湿苔藓包了三只储藏起来的田鼠,带着他们向西飞往沼泽巫狼住的地方。泥沼上空浓云滚滚,当她透过云层看见沼泽巫狼的窑里冒出的烟时,非常高兴。很好,她想,沼泽巫狼的炭火还没有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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