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三岁的时候,成立了Peace组合。那段时间,在三宿的家庭餐厅创作段子,然后去餐厅后面的世田谷公园排练,最后把段子完成。当时,每个星期都有发表新段子的演出,除此之外,还有发表新段子的漫才表演和小品表演,天天忙,一直沉浸在深夜的餐厅里。气氛挺怪异的,因为店员把我们看成十分讨厌的客人,赖在饮料吧里一直坐到早上,跟接待其他客人相比,显得比较从容,好像随时可能奚落我们。这也许是我个人的受害妄想症吧。
对这家餐厅,我内心有一种罪恶感,一个人不敢进店,总是躲在暗处,要么看着搭档进店,要么确认搭档的摩托车停在停车场后才进店。
有一天去餐厅,看见停车场有搭档的摩托车,于是就放心地进了店,结果发现搭档不在。原来是别人的车,只是车型一样。
过了一会儿,搭档进店了。店里所有的人都看搭档,他当时的样子绝对像戴上帽子和墨镜的胜新太郎。客人们骚动起来,店内的气氛犹如谁都在问:“这是谁?绝对是娱乐圈的人吧。”看上去,我跟明星的经纪人一样。搭档坐在沙发上,吸引了店内客人们的视线。当他摘下帽子和墨镜时,客人中有人嘟囔:“我以为是谁呢!”可不是,全是假的。我们只不过是一直到了早上还泡在饮料吧的讨人嫌的人而已,这种穿着简直是没有自知之明。深夜,肚子饿了,饿得发慌,特别想吃甜品,但价格太贵了,买不起。发慌得厉害,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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