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一个男人老想过去是会被别人看不起的。我何止老想过去,简直是肩负着所有的记忆在活着。记忆有时甚至会走在我的前头,至少提前两步。
我为了删除喜欢的人的电话号码,曾特意爬到一望无际的山坡上。刚刚拔下来的鼻毛也不舍得扔,用纸巾包起来,保管两天,因为也许会想起来,拿出来看一看。
我那时二十多岁,还算好,但毕竟不能老被这些回忆束缚着,人是无法控制梦的。工作上的失败是家常便饭,回到家的时候,丑态百出,这时人就会做梦。
我很消沉,在夕阳西下时,沿着目黑川一直往前走。我想回家,但想回的不是自己的家,而是过去她的房间。我从外面看到她房间的灯是灭的。很遗憾,她不在家。她的房间在二楼,我走上楼梯。厨房很窄,有一张床,还有我硬要塞进来的书架。夕阳照进来,房间里的灰尘起舞,我坐在她捡回来的红沙发上,看见桌子上有一封信。
“你辛苦了。今天特好玩,笑得让人喷饭。现在想起来,还在笑。”一看就知道这感想是假的,但我高兴,尽管还没怎么上台演出过。
信上面还画了一幅我的头像。再翻下一页,上面写的是“特好玩的是你说的‘吃肉’那一句”。其实,不是我说的,那是舞台主持说的,我当时只是默默地坐在台下而已。
我一个人笑醒了。这难道也是梦吗?可今天,最后是一个奇怪的结尾,嘲笑的是凄惨的我。这是好兆头,还是坏兆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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