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戴着手铐的我押回那间有紫檀木桌的办公室。芬雷坐在大桌子后,他前面摆着一堆旗子,老时钟就挂在他上方。贝克拉了一张椅子坐在桌子旁边,我则坐在芬雷的正对面,他拿出录音机与带子,把麦克风架在我们中间,用指甲试音,把带子倒回去之后就准备开始盘问我了。
“我要知道过去二十四小时的事,李奇。”他说,“你要交代得一清二楚。”
虽然刻意压抑,还是可以看出这两个警察兴奋极了,因为一件证据薄弱的案子突然变成指证历历,胜利的感觉开始让他们感到洋洋得意,我可以看出来。
“我昨晚在坦帕。”我说,“我在午夜搭上巴士,有证人可以证明,今早八点我在郡道与高速公路交会处下车。如果摩里森局长说他在午夜看到我,那他就错了。当时我远在四百英里以外,我能说的就是那么多,请你们去查证。”
芬雷瞪着我,然后他向贝克点点头,贝克打开一个皮制公文夹。
“死者的身分无法确认。”贝克说,“没有身分证件,没有皮夹,没有明显的特征。是一名男性白人,大概四十岁左右,非常高大,剃着光头。今早八点有人在大门附近发现他陈尸在围栏旁的地上。有一部分尸体被硬纸板覆盖着,从采集的指纹去做比对,没有任何结果,数据库里没有吻合的数据。”
“李奇,他是谁?”芬雷问我。
贝克正等着我的回应。但是并未如他所愿,我只是坐在那儿,聆听老时钟发出的滴答声,指针大概停在两点半左右。我没有开口,贝克翻阅夹子里的文件,取出另一份数据,抬起头来继续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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