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上看,虽然火锅很早就开始流行,唐代的红泥火火炉,宋代的涮肉,清代的千叟宴等等,可是让火锅真正崛起,成为一种饮食文化,却是在香港的七十年代,大陆的九十年代。
在香港,一直只有很传统的打边炉,很单一地吃狗肉,炖排骨,直到七十年代末期,火锅这一概念才在香港盛行。
火锅店不需要为了吃饭等很久,东西端上来就可以煮。不需要很好的厨子,只需要一个穿汗衫的切肉大叔和一个长得像包租婆的老板娘就行了。当然也不需要有多么好的环境,桌椅板凳随意一摆,架起来就能吃。
这也方便了很多社团多人聚餐,并且在吃饭时意见发生分歧后,抄起来凳子酒瓶就可以干。打坏了随时可以换一批接着打,打累了坐下来歇会儿,一会儿继续。
火锅是一种粗犷的饮食文化,大家一锅吃,没有挑剔,没有精致,只有热闹和丰富的味道,所以火锅文化是大众文化,码头文化,江湖文化。
对于高尚的文化,大声雄和胡须勇不懂,但这种简明易懂的“火锅文化”却正中下怀,以至于等到石志坚稍微做了解释,说那些海鲜都超便宜,一个锅底可以很多人一起吃,两人顿时双眼发光,跟灯泡一样亮了起来。
“坚哥,你这个主意很棒!火锅!我最钟意火锅了!”胡须勇拍手赞道。
“是啊,这火锅又不需要太多人手,自己可以动手做,实在太棒了!想一想就很爽!”大声雄高兴得直接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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