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上有过记载:“与民之有讼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裤。民之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邓析这家伙打官司是收费的,代理费怎么收呢?大案子收一件外套,小案子收一件短裤。当时在郑国拿着外套、短裤找他打官司的人很多,一时间他声名鹊起,在司法界很有名气。
当时很多人发现邓析干的这行收益不错,就跟着他学,就是“学讼”,由此可见当年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是很强的!
就是不知道这家伙收这么多衣服做什么,难道他有收藏衣服的爱好,又或者他的副业是倒腾服装?不得而知!
而且据说他老婆看到家里那口子的生意兴隆,人气爆棚,直接开了一间店铺,专门为邓析承接业务,大致可以定义为最早期的律师事务所。可见她老婆很有商业头脑。
帝都律师圈的一位大佬曾经说过:律师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只代表客户的利益。
应该说这位大佬说的话还是很实在的,与邓祖师爷的作风很相似,否则现代社会也不会有那么多人骂律师,请律师了。
为客户办理完签约手续后,王川和郑毅将他们夫妻二人送出了律所。
“王川,进来下!”牛主任打开办公室的门,站在门口冲着王川道。
王川答应一声立刻起身小跑着进了主任办公室。走进办公室,他发现潘+金莲也在。
“王川,小潘跟的一个案子现在需要确定下被告公司的地址,你跟小潘跑一趟。具体的情况小潘会跟你说。”牛主任看向王川和潘+金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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