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路致远见面的人是侯董,路致远提出两个条件,第一条是双方可以各带一个人作为陪同,侯承禄同意了,带的是曾给他写过本传记的一位梅姓记者,路致远则带了那家公关公司的负责人老夏;第二个条件是两人见面之前要先签一份保密协议,约定双方均不得向外界透露此次会面的细节尤其是谈话内容,更不得提交给法庭作为证据,侯承禄也都答应了。见面地点是侯承禄定的,是在顺义的一处私人会所,专门包下来只接待他们四位。
路致远和老夏到的时候对方已经在了,侯承禄没有握手的意思,只微微点下头算是致意,坐下说:“既然讲好不录音、不记录,你又要带上人,这不是自相矛盾、多此一举嘛。”
路致远微笑道:“总要有个旁证,而且不是已经约好只要你我二人还在世,他们就不能对外发表只言片语。”
“我从来没有害过别人的性命,尤其不值当为了这么点事情。”侯承禄不屑地说。
“这我相信,我也不会为了这么点事情就自寻短见。”路致远依旧笑着。
侯承禄忽然大笑起来,指指梅记者和老夏:“那最有可能就是他们对我俩下黑手,如今的记者什么都干得出来。”
四人一齐笑过之后,侯承禄神情倨傲地对路致远说:“我知道一约你就准会来,你们把钱投资在诉讼上面肯定拖不起,当然希望赶快和解,因为你们的投资人都要尽早分红甚至还本,他们等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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