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1962年停战后的中方民政检查站也就事实上等于现在西藏军区的边防连队。因为1974年4月,中国的这些民政检查站改称为边防连。
1962年11月21日,中国政府曾在声明中指出:“为了保证中印边界地区人民的正常往来,防止破坏分子的活动和维护边境的秩序,中国将在实际控制线本侧的若干地点设立检查站,在每一个检查站配备一定数量的民警”。
据此,总参谋部于1962年11月30日,向中国西藏、新疆边防部队下达了经**中央批准的在中印边境设立民警检查站(后改称为民政检查站)的部署方案。方案部署如下:
一、在中印边境20公里线内,共设立民警检查站28个(东段16个、中段3个、西段9个)计:东段在沙马、呷枪、布宗、格当、得岗寺、地东、鲁霞、来果桥、塔马顿、马及墩,陇、共那、新达、浪波、肖、勒设立民警检查站;中段在西兰塔、波林、什布奇设立民警检查站;西段在扎西岗、班公洛、喀纳、尼雅格祖、空喀山口、温泉、加勒万河谷、天文点、神仙湾设立民警检查站。
二、每个民警检查站的人数可根据各站的重要性或多或少,一般的可配备一个排到一个连,在部队撤出20公里地区后,即正式设立。
什么是民政检查站,以西藏军区边防2团历史来看就清楚了:“1959年7月10日以步兵159团2营为基础组建西藏军区步兵2团,辖五个步兵连和警通连、骑兵连、炮兵连。1962年5月步兵2团辖三个步兵连、一个机炮排、一个高机排及特务连、卫生队、运输排、修理所。1963年1~2月步兵2团所属边防队整编为曲那、肖、勒、卡达民政检查站,步兵2连划归步兵3团(后重建2连),8月组建步兵2团步兵营(辖三个步兵连、一个机炮连),1970年2月24日改称西藏军区独立2团。1974年4月卡达、曲那、肖、勒民政检查站分别整编为步兵4、5、6连。特务连分编为通信连、警卫排。山南军分区直属12.7高机连划归独立2团,运输排改称汽车排。1975年增编侦察排。1976年8月3日改称西藏军区边防2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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