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成大(1126—1193),字致能,号石湖居士,吴郡(今江苏苏州市)人。其父范雩为宣和六年(1124)进士。范成大出生于金兵铁骑南侵的靖康元年(1126),四岁那年故乡苏州遭金兵焚掠,当他十四五岁时连遭父母之丧。他的青少年是在凄寒、黯淡、动荡中度过的。二十九岁时中进士,随即出任徽州司户参军近七年,后入京任秘书省正字、吏部员外郎等职。孝宗乾道六年(1170)奉命使金。这次出使范成大一改宋使在金人面前卑躬屈膝的媚态,保持了民族的气节和尊严,并在往返途中写了七十二首纪行诗。回朝后,他以不辱使命迁中书舍人,随后历任静江、成都、明州、建康等地行政长官。淳熙五年(1178)一度拜参知政事。淳熙九年(1182)归隐苏州灵岩山南的石湖别墅,一直到逝世。
范成大虽然是一位官品很高的诗人,但有强烈的爱国心和正义感,并一直与下层人民保持广泛的联系,迷恋乡村淳朴的风情。他不管是为官还是赋闲都一直关注农民的冷暖,不断以诗来揭露乡绅横行乡里的霸道行径,对人民的苦难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如:
输租得钞官更催,踉蹡里正敲门来。
手持文书杂嗔喜:“我亦来营醉归耳!”
床头悭囊大如拳,扑破正有三百钱。
“不堪与君成一醉,聊复偿君草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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