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写不写他的名字都一样,为什么不写?
“谁说没写我名字,我也有份的?”
朱茯苓一愣。
80年代的婚姻法,难道不一样?
程越没想跟她探讨婚姻法,但很坚持自己的决定。
“这套院子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签字,钱是你挣的,它就理所应当只有你的名字。”
朱茯苓更纳闷。
以前也没发现他有什么大男子主义,怎么这回这么难说通?
“你是不是觉得钱都是我出的,很伤自尊心?”
“不是。”
程越叹气。
他有沮丧过,觉得自己身为大男人,同时作为她的丈夫,没有办法挣大钱,让她过上好日子,很失职。
换做别的男人,可能会心里不平衡,要求她回家做娇妻,或者在语言和精神上打压她,来满足自己扭曲的自尊心。
但他不会。
她想做什么,他都会支持。
既然她能挣钱,又很忙,那他就在生活上多照顾她,无条件支持她去闯。
至于挣钱比她少,觉得亏欠她是肯定的,但她也无条件支持他的事业,甚至以他的事业为荣。
那他还有什么好自卑的?
也没什么男人自尊心受挫的说法,但理所当然平分她挣到的一切,他做不到。
“我们是夫妻,不应该分得这么清是没错,但这些钱是你辛辛苦苦挣来的,我心疼你,没有办法心安理得享受一半的成果。”
他珍而重之,收好那份存折。
“回京之后,我会去四合院看看,许先生那边我也会联络好,准备好合同和手续,等你回来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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