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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三年三月二日,奥斯瓦尔德一家住到我的楼上,成了我的邻居。他们徒手从艾尔斯贝特街的破碎砖房往这里搬东西,那些东西大多用酒店纸箱装着。很快,日本录音机的转轴开始平稳地转动,我主要是借助耳机听。用耳机听到的对话语速正常,而不会慢下来。当然,大部分对话我还是听不懂。
奥斯瓦尔德一家搬进新居一周之后,我去格林维尔大道上的一家当铺买了把枪。当铺老板拿给我看的第一把左轮手枪跟我在德里买的柯尔特三八式手枪一样。
“对付歹徒和入室抢劫的防身首选,”当铺老板说,“保证二十码之内必死无疑。”
“十五码,”我说,“我听说是十五码。”
老板扬起眉毛。“好吧,就算十五码。任何——”
——试图抢劫我现金的蠢货肯定得走到十五码以内。
“——试图拦住你的人肯定得走到离你很近的地方。你觉得枪怎么样?”
为了打破那种协调而又略不一致的和谐,我一开始想告诉他我想要别的,比方说点四五手枪,但是打破和谐可能是个坏主意。谁知道呢?我确实知道的是,我在德里买的三八式手枪很实用。
“多少钱?”
“十二块钱卖给你吧。”
比我在德里买的贵了两块,当然,那是四年半之前的事。考虑到通货膨胀,十二块不算贵。我让他送一盒子弹,他同意了。
老板看着我把枪和子弹装进我同时买的公文包,问:“为什么不买只皮套呢,伙计?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你可能不知道,你其实可以合法持有枪支,如果你没有严重犯罪前科的话,不需要许可证。你有犯罪前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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