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堵在厅中的墙,被画得五颜六色。
密密的花斑的,全是大约五寸长的“l”字。阿拉伯数目字中的“1”。
尖尖与阿德是屋主,他们共同生活的日子已有两年。
原是尖尖想出来的主意:“挂念我的时候便往墙上画吧。”她把一支粉彩笔递给阿德。
阿德笑,望着白墙上孤零零的“1”字,粉红色的。
尖尖与阿德的工作时间不吻合。尖尖是牛仔裤店的售货员,朝十一晚八,不须要加班。阿德是酒吧的伴奏乐师,晚七朝三。每晚四时左右回家后,阿德也会尽快休息,六小时之后他便要醒来,与准备上班的尖尖说一阵子的话。
虽然是一起居住,独自一人的时间却多着。
是同住半年后的事吧,尖尖在一个下班日来的晚上,吃过买回家的饭盒后,看了一会儿电视,然后百无聊赖,盯着白墙发呆。
搬来之初,他俩合共花了两天时间粉饰屋内所有的墙。尖尖记得,那是很好玩的两天,两人齐心合力装修新居。
但望墙的夜委实太多,完美的白墙不再令尖尖心情愉快。她伏在椅背上,叹了口闷气。
忽然,她想到,在墙上画点东西,心情便顷刻兴奋起来。她蹲到士多房的角落寻找侄儿两个月前遗留在她家的粉彩笔。
她打开盒盖,拿了一支粉红色的。举笔望看白墙,努力地想,究竟要画些甚么。
画一个心可好?似乎太肉麻。画阿德的样子?她却毫无绘画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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