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希明夹起凤爪,首先咬下爪子中间名叫掌中宝的那块肉珠下来,只觉得甜咸适口,汁水饱满。凤爪皮炸得酥软,又保留了嚼口:“这味道不错。底下垫着的是卤水花生?”
看着麦希明一颗一颗地夹起凤爪底下垫着的花生送入口中,林小麦说:“味道怎么样?”
麦希明点点头:“很不错。”
花生粒粒饱满,胖胖的,煮得入味,拿来垫底收凤爪汁正好,却又不会抢凤爪的风头,简直就是最佳配菜。
林小麦说:“觉得不错就好。话说,你的筷子使得很好啊。我以为你们在国外长大的,只会用刀叉呢。昨天也没见你用筷子卷米粉,我看到有些老外拿筷子卷面条,哈哈哈……”
她明显比昨天放松了很多,还跟麦希明开起了玩笑。
麦希明却很认真地说:“我们家一直用的是筷子,吃的是中餐,从我会吃饭开始就学用筷子,又怎么会用得不好?”
“咦,后生仔不忘本啊。”旁边一桌上原本低头看报纸的阿叔,忽然抬起头来,很自来熟地搭讪着,“番书仔吗?”
所谓番书仔,其实就是老一辈口中对在国外念过书的年轻人的称呼,洋城俗语,习惯把和国外有关的东西一概以“番”字冠之。林小麦点了点头,“才从国外回来。”
阿叔来劲了,指着桌上的凤爪,说:“财神这地方的凤爪做得还算可以。虾饺就很一般了,也就勉强能够入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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