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兰加,1961年1月17日
如果你觉得自己可以想象出那场景有多可怕,那你就错了。待宰的羔羊。我们都是,所有动物都是,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该为谁感到遗憾。那是我这辈子最最可鄙的一天。我站在那片烧焦的田野上,嘴里咂着灰烬的余味,眼睛里、头发上、衣服上也都蒙着灰烬,沾满了污渍。我站在那儿,向我主耶稣祈祷。不知他能否听到我的诉说,将我带回佐治亚。我可以坐在一家白色城堡餐厅里,点一份汉堡,而用不着瞅着做出它的食材本尊脑袋上上翻的白眼,也不用看着从尸体里疾喷而出的血。
哦,他们见了这等场景,都在高声欢呼。自从那场接风会以来,我还没见过这样喧腾的欢呼声。每个人都欣喜若狂,又跳又蹦。起初我也是,因为我在想,万岁,总算可以吃上一顿大致像样的肉食了。要是能再多吃一块煎蛋,我觉得自己马上会兴奋雀跃,发出咯咯咯的欢叫声。但到那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每个人都已浑身血污,像是欢天喜地的瘆人的食尸鬼,我无法忍受自己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一切都变了。就在我眼前,村民们都变成了残忍的生灵,饥饿的嘴巴张得老大。我的亲妹妹利娅双膝跪地,迫不及待地把那头可怜的小羚羊剥了皮:从划开肚皮开始,一路把背上的皮剥下来,发出可怕的撕裂声。她和内尔森肩并肩地蹲着,用刀子割,甚至用牙咬。他们俩都满身灰烬,活像一对难兄难弟,彼此比赛谁黑得更厉害。他们处理完毕后,那动物就软软地躺在地上,周身覆了一层光滑的白膜,内里透出亮闪闪的蓝色和红色。它看上去就像我们家那头老猎犬巴贝。不同的是,这头动物只剩下了软软的骨头和血。它脑袋上那了无生气的眼睛直愣愣地凝视着前方,祈求仁慈。我蹲下身,全都呕在了我的那双“PF Flyers”帆布鞋上。我主耶稣啊,我实在是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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