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了来信:“如果你收不到我的信,不用着急,按原来的通信地址给我写信好了。”此后两个月没有音信,我没有想到他会在阿富汗。我收拾行李,准备到新的服役地点去看望他。
他没有说他在打仗,他说他在晒太阳,在钓鱼。他寄来了一张照片:他骑着小毛驴,两个膝盖上沾满了沙子,我不知道那儿在惨烈地厮杀。过去,他从来不逗小女儿,他没有当父亲的情感,也许因为女儿太小。现在他回来,几个小时都坐在女儿身边,望着女儿,眼神里充满了忧伤,那种神色让我害怕。早晨起来,他把女儿送到托儿所去。他喜欢把她放在肩膀上,扛着她走,晚上再把她接回来。我们一起去过剧场,去过电影院,但他更喜欢留在家里。
对待爱情,他变得十分缠绵,每次我去上班,或到厨房去做饭——他连这点时间也舍不得放过:“跟我待一会儿,今天不吃肉饼也可以。我在家的时间,你请几天假。”
到了往回飞的日子,上飞机时他故意误了点,以便让我们俩再多待两天。
最后一夜,那么美好,我都哭了……我在哭,他不说话,一味地望着我。
最后他开了口:“塔玛拉,如果你再嫁,别忘了我。”
我说:“你疯了,你永远不会被打死!我这么爱你,你永远不会被打死。”
他笑了。
他不想再要孩子。
“等我回来,到那时候你再生。否则你一个人,怎么照顾得了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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