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壮昨晚集聚内心的恐慌,以为找到了发泄对象,他不管真的假的一顿吹嘘,既能有效地震慑到对方,还能减轻自身的精神压力。结果,他回到家里,一个人静下来,突然感觉,压力丝毫没有减轻,反倒更害怕了。
像王晟那种背景的人,知道了很多不该知道的事,都被人家灭口了。他一个小记者,不对,是编外记者,也不对,他现在最恰当的称呼,就是一个无业游民,人家想灭他,就跟碾死一只苍蝇那么简单。
何大壮想到这里,感觉身体一阵阵发冷,他要收拾东西,回父母家去躲避一阵子。
转念又想,徐烨轻易就找到了他的住处,想找他父母的家也不是问题,与其回去给父母添乱,不如留下来,想办法躲过这一劫。
既然大话已经吹出去了,何大壮要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或许,这也是能保住他性命的最好办法。
何大壮有一个习惯,他只要走出家门,就必须背上大挎包。这既是他刻意装扮的文艺范儿,也是他所有身家的集合体,照相机,录音笔和手机,再加上刚顺来的笔记本电脑。何大壮所有算得上值钱的东西,都在这个大挎包里。
何大壮掏出笔记本电脑,打开王晟的死亡日记,看到这样一句话:
这是我二十五年来的第一次,而且,我还爱上她了。
何大壮第一次看见王晟写的日记,就替王晟的文笔惋惜,认为他有当作家的天赋,把亲身经历叙述的,是那么的细致入微,活灵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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