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2号与4号,他们俩曾是27连那边一户同母异父人家的兄弟,相信林万山在27连做下的那些事你们都已知道了,因此当他们的父母受到林万山蛊惑沾染毒瘾后,当时就将这俩小家伙以大约10克‘麻古’的价格卖到了戈壁边境的某个村庄。不到一年的时间,当这俩孩子历经万难终于逃回到家时,看到的却是双亲早已发臭的尸体。”
——“但是很幸运,大概也就在距离现在5年以前,当时的杨大壮、杨小美、杨小胖3人差不多也刚成年,准备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对抗两大帮派时遇到了我,他们也只有和我在一起,才能发挥他们应有的价值,也只有与我在一起,他们才能完成对钱家与林家的复仇。”
徐天南突然道:“但是杨大壮却被13K杀害了。
”
杨万里道:“这种事情在我看来,则是必要的牺牲,正如同我现在做的这件事一样。”
徐天南立刻察觉到了对方话语中的意思,问道:
“你的意思难道……这次你杀的这个人,与林万山有关?”
对方点点头,“他就是鹰眼。”
这下,就连审讯室外监听的警员也都被这番话震惊。
因为大家都知道,杨万里这次在看守所里杀害的只是一名因在戈壁滩非法捕猎黄羊的偷猎者,并且对方还是个未遂犯。
然而,当大家听到了杨万里的这番话以后,也终于明白了若死的这人真是鹰眼的话,对方当时被意外抓捕到时搜出的猎丨枪丨,枪口下也绝不会只有动物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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