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朱庇特住处隔壁的房间里找到了野马。她金色的头发乱成一团,外衣耷拉下来变成了棕灰色,已经看不出白了,比我的还肮脏。她身上有烟雾和饥饿的气味。整间屋子被她砸得一塌糊涂,一盘食物反扣在地上,她的一把匕首深深插进了门里。棕种和粉种用人很怕她,也怕我,从我眼前逃得无影无踪。他们是我的远房亲属,举动在我眼中却异常陌生,好像一群虫蚁,没有感情。我感到一阵痛楚。洞察力是种坏东西。奥古斯都看着伊欧被杀时用的就是这种眼神。看蚂蚁的眼神。不。他管她叫“红种母狗”。在他眼里,她只是一只狗。
“食物里掺了什么?”我向一个粉种用人问道。
那个美貌男孩嗫嚅了几声,眼睛望着地板。
“像个男人一样说话。”我厉声说。
“镇静剂,大人。”他不敢看我。我没有责怪他。我是个黄金种,个头比他高一英尺,体格强壮无数倍,看上去已经发了狂。在他眼里,我一定邪恶极了。我让他离开。“躲起来。我对我的士兵说过,不要拿劣等色种的人寻开心,但他们不总是照我说的做。”
房间里有张大床,羽毛床垫上铺着丝绸床单,床柱是象牙、乌木和黄金做的。而野马却睡在角落的地板上。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睡觉的时候都得东躲西藏。躺在这么一张舒服的床上,就算服用了镇静剂,野马心里也会觉得对不起我们的。她还试过砸窗户。我很高兴她放弃了,因为这里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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