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妮是只猫。
我见到的潘妮,应是它风韵犹存的徐娘年代。那时它身材匀称,肥瘦适中,浑身毛发犹如红铜颜色,隐绰着些许虎斑,一张脸尤其标致,深褐色大眼,在我刚进大门时,高冷地瞥我一下。它在楼梯扶手上端一面矮墙上坐着,地理位置高于我,社会地位似乎也高于那时还没有绿卡的我。西方人觉得,女人若长一张猫咪的脸,一定是个漂亮女人,因而我想,潘妮的脸换到一个女人身上,肯定绝代。
潘妮,Penny—— 从读音上我想当然认为这名字的灵感由它独特的毛色而生:就是美元的一分钱硬币之色。一分钱,价值渺小,但打造它的铜很好看,崭新的时候远比最大面值的二毛五角子贵气,铮亮,绯红,红得那么熟。后来才知道潘妮的全名是Penelope,中文音译为:佩娜洛珀。好名字,源自《荷马史诗》中奥德修斯王的美丽忠贞的妻子,在丈夫征战特洛伊失踪后,为了婉拒各国王孙公子的求婚,借口为公公编织一件又宽又长的寿衣,婚嫁须等到寿衣完工后再考虑。为了这件寿衣能永不完工,她白天织,夜里拆,进一步,退三步,成功地使那件寿衣十年未完成,直到奥德修斯归国,把所有骚扰者赶尽杀绝。从此,佩娜洛珀就是“忠贞”这一词的注释。
在潘妮高冷的目光检阅下,我拎着箱子入住了沃克家的宅子。沃克夫妇是我的公婆,都是教授,人亲热得不得了,但头一回见公婆的我,却拘谨得肩胛骨生疼,消化功能减弱,原本英文口语也够去上课的,可在两位沃克教授面前一开口就严重口吃。好在有潘妮,假借逗弄它躲过许多对话。假如潘妮一抽身跑了,更好,我便有借口离场:追猫玩儿啊。可我很快发现潘妮不是无故抽身,而是为了照顾家里另一个宠物,老态龙钟的Canebie。(也给它个汉语音译名字吧:坎那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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