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壮壮是我心血来潮的后果。二○○六年深秋,我去河南郑州参加一个电视节目,好像是给一种塑身内衣站台,同行的还有两个女演员。赞助者之一是个深圳老板,闲聊当中掏出壮壮的照片,四个月大,一个小憨子,陷在毛和肉褶里的两个小黑洞应该就是眼睛。老板说他不得不放弃壮壮,因为他还有一个小比熊,岁数长于壮壮,却被壮壮咬了,从此他一屋不容二犬。众人一听,多少有点失望,似乎它那罕见的憨态只是迷彩服,为它的兽性打掩护的。我心想,改变一个人的本性几乎不可能,人性太复杂太叵测,弗洛伊德一生那么多著述,也只是初探。但对于一只幼犬,改变它的狗性,我还是有信心的。
壮壮被空运到北京,连它的身价带运费一共八千元,我为内衣站台的出场费已经去掉了百分之八十。那天我有事,所以去机场接应壮壮的差事就由一位会开车的闺蜜担当。这位廖姓闺蜜极爱动物,接应壮壮是她主动而踊跃应下的。她接到壮壮立刻给我打手机,声音激动,却略带惊恐,原话如下:“好大一个家伙!哪是四个月大的儿童狗?!”我说,难道前主人记错了壮壮生日?当时我在外办事,一时无法回家,只好请她把壮壮先送到她的一个阿姨家,等到晚上再送到我家。仅仅几小时的寄居,就发生了惨案:壮壮咬了阿姨企图抚爱它的手。与壮壮尚未谋面,我心里已经暗叫“上当!”第一,它冒充狗儿童;第二,它不仅咬狗还咬人!但我极爱动物的闺蜜在电话里一再护短,说阿姨爱抚不当,可能吓着壮壮了,并且……壮壮长得实在太可爱了!似乎可爱就能冲抵它的兽性。我摁下忐忑的心,请闺蜜把狗送到家里。当时莱瑞被派驻非洲,一岁半的女儿不能随行,因为美国大使馆已经发生过婴儿死亡事例,若孩子随行就要往她身上注射十几种疫苗。我们夫妻商量,那么多种针剂进入她二十斤不到的小身体,不病死也会给针打死。所以我们决定先将女儿留在国内,反正非洲任期就要结束了。女儿暂时由我爹和继母带着两个保姆看管,老爹是作家,继母是优秀电影演员,学前教育就齐了。再加上壮壮的到来,孩子多了个玩伴。据说婴幼儿在学语前,是可通鸟语兽语的。我但愿人语尚不通的女儿,可以跟壮壮发生他们非语言的神秘沟通。其实我领养壮壮的目的之一,就是想让一个狗儿童和人类儿童相伴成长,在孩子进入真实世界前,先置身童话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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