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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彩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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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书华是我们县的作家。他是我爸的老友,我叫他老叶叔叔。我和他儿子是初中同学。

每个县都有几个作家。他们多半在体制内工作,业余喜欢写上几笔,写的多是乡土风物、生活记趣、童年回忆之类,有时也讴歌盛世。他们在艺术上野心不大,下笔平和端正,但文笔往往不错,那是一种年深日久的自我修养。老叶叔叔就是其中之一,他也写那种老式的散文,花上两三千字来描绘清晨散步时的遐想、公园里一条小径四季的变化、当知青时吃过的野菜等等。这种文字,对一般读者来说,不够有趣味性,没销路;在文学圈的人看来,又不够有深度,太陈旧。但他的文笔尤其好,能看出对文字的温情和耐心,我一度很喜欢看。他在县文化馆工作,散文只在地方刊物上发表过,所谓名不出闾里。在小县城里,大家对这样的人是有几分敬意的,但也不太多,只有在家中小孩作文成绩不好时,才想起有这么一号人。

大学时我念的中文系,免不了迷过一阵子文学。我自己也写了几年,不得其法,明白没有天分,于是作罢了。有一年为完成论文,我啃了好多现代派名家的作品,他们大都写得怪诞、沉重、扭曲,用迷离的呓语架构出一种貌似深刻的东西,我看得头疼欲裂,眩晕不已,差点就厌恶起文学来。寒假回家,我偶然拿起厕所中的一本地方刊物,看到了叶书华的名字,便睡眼惺忪地翻看起来。那是一篇描写在乡村一株柿子树下观看晚霞的散文。那些字句安宁、疏朗,如冬日的树林。语感真是好极了,让人不禁跟着低声念诵起来。我一下子就看进去了,很多年没从文字中获得这样的愉悦了。大学之后,我终日游走于西方大师之间,说实话,对这种乡土刊物上的乡土作家,是不太瞧得上的。这时,我却像从一家重金属摇滚乐肆虐的酒吧里逃出来,在后巷里呕吐之后,听到了天边清远的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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