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奸淫”是基督徒的伦理。
“以金钱束缚女性有损女性的人权”是女性主义者的主张。
“不追究下半身问题的默契到哪儿去了”是至今仍然笃信男性至上主义的男人们的悲鸣。
将“女性”与“下半身”画等号实属失礼。作为不全是上半身的女性,我很明白这个道理。然而,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如果仅限于下半身反倒简单。正因为事情不是如此单纯,现实中才会产生各种问题。所以,我认为上半身、下半身都该被视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此外,“用金钱束缚女性有损女性的人权”这种指责,在我们正经的女人(用媒体语言叫“棘手的女人”)眼里,完全是一个可笑的论调。不管是1个月包养费30万日元或者一个晚上1000万日元,我们可不会天真地认为收了钱连人权都会丧失。
话说回来,这种赞助金的交往形式,的确容易让人产生束缚与被束缚之感。但意外的是,这种关系往往产生相互而非被动的感情。相较于自由开放,在被禁锢的情况下,爱欲反而燃烧得更猛烈。
最后,说一下“不可奸淫”。身为基督徒却因主张宗教伦理应该脱离政治而被称为改革家的马基雅维利,从来没有将此问题视为领袖必备的条件之一。在他的著作中,对于女性的论述,只有一章篇幅:
女人自身的存在不是邪恶的。但由于女人的介入所产生的恶行,则是每位君主都应该尽量避免的危险。也就是说,必须提防因女人的介入而发生的不测事件所引起的秩序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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