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第一年,我们就住在那很“诗意”的田野小屋里。竹篱笆外,就是农田,抬起头来,就可见到新店的山。
这小屋是单砖的建筑,盖得“简陋”极了。墙很薄,每到下雨天,“诗意”就变成“湿意”,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到了台风天更不得了,屋瓦会整片整片飞走,雨水从窗子缝隙中往里灌,灌得整面墙都塌下来。每次台风过后,我们就忙着糊墙壁。厨房很小,只能容一个人,有个小小的炉台和洗槽。厕所更简单,连门都没有,我只好给它挂上一面竹帘子。屋子虽然不怎么“豪华”,我们两个倒也安之若素。庆筠每天早上去上课,整个午后和晚上都在家里写作,他的交通工具是一辆脚踏车。我每天听到他“叮铃铃”按车铃,就奔到“花园”门口去迎接他。他有时会带一些菜回来,我就下厨烹饪,经常做的是“蛋炒饭”,其次是“饭炒蛋”,外加一盘素菜炒肉丝。我的烹调技术实在不佳,好在他也不挑剔。
我们的小屋中,只有简单的藤床藤椅,因为藤制家具是最便宜的。书桌当然不能少,因为家里有两个“写作疯子”呀!我没有出去找工作,他写,我也写。我那时专攻“副刊小说”,我才不管有价值没价值,能赚到稿费就好。因为,母亲的话已不幸而言中,庆筠每个月的薪水,我们付掉房租、水电这些必须开销后,只能买二十天的米和菜,有十来天没东西可吃。赚钱已成为很重要的一件事。我研究报纸“副刊”,真正“投其所好”,写一些三千字左右的“小小说”。偶然,小说会登出一篇两篇,我们的生活可以凑合过去。有时对自己“奢侈”一下,就共骑一辆脚踏车,到新店镇的小戏院里,去看一场二轮电影,再骑着脚踏车回“家”。每次看完电影,都是深夜,车子在田埂中走,田野青翠,明月当空,我们也颇能自得其乐。庆筠写作的速度,比我慢很多,因为他句斟字酌,一定要做到十全十美,他属于“苦干型”。我不一样,我常在一种感动的情绪下,去写我身边的事与物,每次思想都跑得比我的手快,为了“追”我的“思想”,我总是下笔如飞。我称自己这种写作是“灵感型”。我们就在两种不同的型态下,从事相同的工作,时而切磋琢磨,时而批评鼓励。他是科班出身,难免对我的作品,有许多意见。可是,我的作品多,见报率也较高,在“经济挂帅”的前提下,他也就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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