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春末里某个宜人的夜晚
虽然已经十七岁了,晨晨那张超幼齿的娃娃脸却老是让初识者当她是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般地拍拍她的脑袋,若不是还有一副娇小,却颇为动人的的曼妙身材让人流口水,顺便提醒一下人家她早已熟透了,搞不好人家还要塞给她一个芭比娃娃抱抱了呢!
真是气人!没有遗传到她父亲的音乐天分,却偏偏让她遗传到他那张可恶的娃娃脸!
文季夫就是摆出这张脸,用天真无辜的脆弱假象拐尽天下所有的女人,不论国籍、种族、肤色、背景、学历、已婚或未婚,只要有吸引他的地方,他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上了再说。
而晨晨却因为这张脸而涨了一肚子的鸟气,最后,她终于明白,气自己不如气别人的真理,于是,她开始拿这张脸去骗吃骗喝,那是在十五岁以前;十五岁以后,她就利用这张脸整人,戏弄老师、整同学、骗邻居、修理前男友。
她预定在大学毕业之后,才开始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加倍犯人」的格言。
不过,在这之前,她都会尽情的放纵自己,反正她一年见不到老头子几面,而老妈又常常忘了她的存在,根本没人管她,她没理由不好好享受一下这种充分的自由吧?
当然没理由!
所以,她很愉快的让自己走在「流行」的最前端,从头到脚的打扮都属于最前卫的造型,而且,行为也叛逆十足,除了考试作弊和偷东西、吸食毒品之外,无论是跟老师作对、跷课、抽烟、夜游等等,她统统都包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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