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镜中的自己,我不得不承认雷湛很会为女人选衣服,他在这方面倒是很有品位。
我在衣饰方面从不讲究,方便就好。上大学时就是一身的休闲装牛仔裤,工作之后也是如此。所以常常被人当作是学生,不过那份工作,我也做了不过四个月。
想想还真有点对不起付炜,他知道我考上北师大后很高兴.其实,我之所以考师范大学也是因为他,我忘不了这个启蒙恩师,虽然他只比我大8岁,却让我有了父亲的感觉。
所以,我也想做他那样的老师,结果
以前的生活就好像是上辈子的事,可是每次想起来心还是会隐隐作痛
自从上次甩了我一个耳光,雷湛就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个星期,这在以前从未有过。我暗自庆幸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结果他今天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从没希望他会这样放开我,我知道他不会,这个人似乎以折磨我为乐,我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惹到了他。为此,我问过他,结果他笑着对我说了四个字“怀璧其罪”,我自认中文比他学的好,却仍不明白他的意思。
“礼服喜欢吗?”他从背后抱住我,我不自觉的一僵,虽然不在像以前那么抗拒,但是这个怀抱还是不能让我适应。雷湛说喜欢从背后抱着我的感觉,因为这样就看不见我厌恶的表情了。知道我会厌恶还抱着我?你还真变态!
“喜欢”我笑了,跟他这么久我已经学会了虚与委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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