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波克拉底:
见信好。
1990年到1998年,我在协和医科大学认真学过八年医术,正经科班念到医学博士,从DNA、RNA到细胞到组织到大体解剖,从生理到病理到药理,从中医科到内科到神经科到精神科到妇产科。十多年前,学完八年医术之后,饮酒后,呕吐后,枯坐思考后,我决定不再做医生。
当时决定不做医生,主要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怀疑医生到底能干什么。
学医的最后三年,我在基因和组织学层面研究卵巢癌,越研究越觉得生死联系太紧密,甚至可以说,挖到根儿上,生死本来是一件事儿,不二。多数病是治疗不好的,是要靠自身免疫能力自己好的。我眼看着这三年跟踪的卵巢癌病人,手术、化疗、复发、再手术、再化疗,三年内,无论医生如何处理,小一半的死去,缓慢而痛苦地死去,怀着对生的无限眷恋和对死的毫无把握,死去。
第二个原因是担心做医生越来越艰难。
其实,学了一阵儿医之后,我基本明白了,医学从来就不是纯粹的科学,医学从来就应该是:To cure,sometimes.To alleviate,moreoften.To comfort,always(偶尔治愈,常常缓解,总能安慰)。我当时担心的是,这么做,除了救死扶伤的精神愉悦之外,医生还能收获什么?完全没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医生又能精神愉悦多久?人体组织结构和解剖结构之上有疾病,疾病之上有病人,病人旁边有医生,医生之上有医院,医院之上有卫生部和发改委和财政部,医院旁边有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之上有保监会和社保部。在现代社会,医生治疗病人,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业活动。在医疗卫生上,国内强调平均、平等、“全民享有医疗保健”,强调计划调节、远离市场。“药已经那么贵了,就只能压低医生的收入,医院就只能以药养医。”美国的医生收入好些,但是,不但诉讼横行,而且也从根本上解决不了公平和效率的平衡问题:“如果新生产出一种救命的药物,成本十万,定价一千万,合理吗?应该管吗?新药定价一千万,是应该给付得起的病人吃呢,还是应该给所有有适用症的病人吃呢?美国百分之三十的医疗费用花在两年内要死的人群上,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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