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我写了整整一年。后来我改它就又改了一年,总有一种总也写不完的感觉,听说普鲁斯特写《追忆似水年华》时也拿出了一股“总也写不完它”的劲头。我可不是普鲁斯特,我写不了那么长的东西,没有那么多华丽的比喻,我只是想写点酷的、有内涵的真东西。此书离我原本的“暴力科幻美学”设想越走越远,最后成了这样子。我后来都看不懂我写了什么了,太复杂了。每次我改小说之前都要花上至少一个小时的时间来从头到尾看看我到底写了什么。结果还是看了前头忘后头,跟这小说里的NEVERHOOD条例似的,我也好像患了失忆症。当然,仅仅是对写作失忆。日常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人提醒我的身份,我想忘都忘不了。
我自嘲“活不下去”是因为“写不下去”。除了一天24小时我能记清我做了什么,别的时候我都忘了时间概念了,它像一个瞬间,像凝固的大理石,我总有种恍惚感,好像文中的人真正存在,她们常常注视着我(这真是让我害怕又感到欣慰的事儿,毕竟写作不是造人)。在写《活不下去》时,我听了许多歌,许多张专辑,从punk听到革命歌曲,从流行听到电子,万籁俱静时有烟和音乐陪伴。我的生活有了一些奇遇,一些和现实生活几乎无关的事情。我不知道它好不好,反正它来了我就接受,它不来我也主动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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