葆琳
小编!我恨你,我希望你在那座南洋小岛上,晒得黑黑的回来!
(啥?这也叫後记的开头?)
无须怀疑,当然是後记的开头,想我家小编居然在我写得昏天暗地的时候,愉快地跑去南洋度假,这让我怎能不咬著手帕大喊:「老天爷,您太不公平了」呢?
不藉这版面宣泄一下,实在是没有办法乖乖地在这儿啜泣打著後记。因为小编吩咐,一等她度假回来,桌面上最好已经有全部的稿子,包括後记,否则我就有苦头吃了。(泣~~)
为什么老天爷要发明「後记」这种东西?
想一想,一连写了十万字的小说,脑袋里头早就是空的了,哪里还挤得出什么有营养兼卫生又好笑的後记呢?诸位也替我想想,这根本就是压榨一个苦命女子的酷刑!
(喂喂,言归正传吧!)
咳!说得也是。再怎么痛哭,该做的事要是不做完的话,也无法好好睡觉。话说这本书在书写期间,我手边还卡著另一本「不务正业」的书,结果双管齐下,将近二十万字的东西得在半个月内完成的下场就是身子开始发出哀嚎。
事到如今隐瞒也没有什么用:六字开头的人,却有著五字开头、四字开头的破烂身子,长期坐在电脑前面,姿势不良下说,还常常因为打字速度过快,而搞得我一下子脖子扭到,一下子手指头抽筋,双眼发昏,痛得我想求饶都不行。
即使买了什么低周波治疗器,那些电流似乎也拯救不了我早就发硬的筋骨,所以现在只好歪著脖子打後记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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