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本,是在朋友的生日派对上。
朋友对我说,本在周刊上开设美食专栏,专门教别人如何做菜。你们两个应该有共同话题。
他怕我闷,故推荐人选给我。可惜没有看到本身边的女子。他是有归属的男人。
我等在餐厅外面的时候,亲眼见两个人手拉手走过来。一起穿着黑色羽绒外套,背运动双肩包。男人长得清秀,短短平头。女子短发,纯净的小脸,细眉细眼。两个人身上都有东洋味道。
北京也有广东菜。我们吃的餐馆在工体附近。白色的漂亮房子像一艘灯光通明的大船停泊在夜色中。菜式很清淡,但口味依然粗糙。在北京三个月,已经习惯了蒙蔽自己的胃。对它好言好语。不许它娇宠。
伸手夹了一筷子鱼。鱼肉太烂,纷纷地散了。本拿过勺子,对我说,用这个比较好。我盛了一小碗鱼汤。奶白色的汤汁,香味馥郁。空调太热,额头直冒汗。
天知道为什么穿了一条酒红色灯心绒裤子来见人。更不堪的还有粉红圆领毛衣,里面翻出一件红格绒布衬衣的领子。这种落伍校园女生中意的款式和颜色,全部出现在我的身上。一眼看过去,就是那种为了温度丧失风度的笨蛋。
本脱掉外套,里面只有一件修身的白色棉衬衣。草绿肥大布裤子。他的女人,他叫她Jojo,穿着黑色长袖棉恤,脖子上挂着一根黑色皮革细线,不知道串着什么坠子,衬得细细的脖子冰雪般的凛冽。没什么好说的。那是一对璧人,一样的清凉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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