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杜诗诗“同居”的日子,并不苦陆-乔想象的那般痛苦。
一来,因为两人作息不一,碰面的机会并不多。再者,杜诗诗又不是个难相处的人,所以一个多礼拜的“同居生活”,倒也过得很快。
基本上,诗诗是个性格温和的人,就和绵羊、白兔等动物差不多,没有丝毫威胁性,而且她又是个很能随遇而安的人,从没做过什么过分的要求,因此渐渐的,他竟也习惯身旁有她的存在。
反正,就当做母亲又生了一个妹妹就行了!他这么告诉自己。
这天,他下班后回家,一面搭电梯,一面想着等会儿该叫什么口味的被萨。
他打小在美国长大,大学毕业后又留在美国工作了四年,早已习惯西方的用餐习惯,早中餐没有选择只能吃外头,办公室的秘书会为他准备,至于晚餐则大多是回家后叫份披萨,边看HBO边解决,既方便又省事。
当然,偶尔他心血来潮时,还是会找家高级的餐厅,点份大餐大决朵颐一番,补给足够的营养。或者,干脆回家吃妈妈做的菜。
反正对于吃,他从来不烦恼。
他哼着歌,用钥匙转开门锁,推门走进屋内,看到杜诗诗坐在客厅的矮桌前写东西,这才猛然想起她现在正住在他家。
或许是因为她几乎不曾打扰他的生活,因此他经常忘了家里还多了一个人。
看来晚餐不能再叫披萨了!
一个人的生活是很随兴没错,但现在多了一个杜诗诗,他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喜好,也得顾及她的口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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