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亮,这些人就从地沟里起来,继续往前走。走了四公里搭到了早班的公共汽车。公共汽车载着他们行进了二十多公里,穿过一个隧道,到了一座山脚下。大麦招呼大家下车,继续步行。到了背向公路的一面,一个村庄悍然出现。这个村庄规模很小,房子很少,远看以为是山间的坟墓。村庄边上是很没有诗情画意的一条大河。河水一眼看着就很深。就是古代志异小说里每年要献出一个少女给河怪的意境。这里的山都不高。估计是趁着别人长高的间隙,自己每年山体滑坡一点。但奇怪的是,还有这样的一个村庄在山脚,丝毫不畏惧自然灾害。大好河山,一但变故,不管是河是山,都得遭殃。不得不说,这姑娘献的还是有效果的。
大麦看见山,久久沉思。这源于大麦在学院里轰动的另外一件事。大麦小时候很喜欢旅游,后来发现交友杂志里的大部分人在填写自己爱好的时候都写了旅游来充数,于是大麦很不高兴,把他的爱好改成了探险。至于探险,他只去过一次,和一个在网络上认识的探险小组,目的是去山里找恐龙化石,这些人见过化石,也见过恐龙,但谁都不知道什么是恐龙化石。捡了两天食肉动物吃剩下来或者死剩下来的骨头,进了城都不敢拿去鉴定,最后喂了狗。但他们不服气,决定第二次去找恐龙骨头,并在互联网上搜索到了如何甄别恐龙骨头和狗骨头——就是恐龙骨头比较大。于是他们信心满满去第2 次。大麦就是在第二次的时候加入了这支“有经验”的小组。小组进山了以后连鱼骨头都没找到一根,但不甘心出山,再加上所有的探险小组都有随地驻扎情节,所以探险小组决定在山里驻扎一夜,背的帐篷死活都要用上。刚探险的人肯定都这么想,就像刚学会比喻的人行文时心势必要跳的像小鹿一样。这一队人在山里找了5 个小时,为了找一片适合做营地的地方。初次探险的人把营地看得很重要,恨不能水草丰足牛羊满地。怀着这个目标,他们找了许久,发现只要有个平面可以支帐篷就已经不错了。有人建议索性再找一会儿顺便天就亮了。但那些背帐篷的人坚决不同意,背都背了一天了,如果还不得以施展,那就真的太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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