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称小时候叫天蓝年代,是因为记忆里那时很少下雨,总是蓝天白云。现在的城市孩子都称之为“灰色童年”。5岁被逼去练琴,练到15岁,如果一年一级,也能练出个十级来。前些日子我去听一个从小练琴的小子弹钢琴,才恍然大悟人世间对牛弹琴的事不算恐怖,恐怖的是牛对琴弹。站着听四五秒还没有问题,听十几秒是要苦下决心的。许多自以为好心的家长对此的解释是小时候练练,对将来有好处。至于小时候没玩,可以等事业成功,功成名就后弥补。但是,他们愚昧到了不晓得童年的玩是最纯洁纯粹的玩,等功成名就之后所谓的玩很大程度上是玩麻将,玩扑克。两者能代替吗?就算两者可以代替,你作为一个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还会不会去约一帮跟你一样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一起打弹子、钓龙虾、看《葫芦兄弟》?你们所失去的将一生无法弥补,别以为补个遗憾就跟女娲补天一样容易。
我的小时候在农村度过,农村的确是个好地方,至少可以放声高歌,不像在城市里,高歌一下——除非唱得特好听,否则你很快就会收集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水果。我的隔壁邻居晓峰从小就被村里人视为歌王,据说4岁时就已经会自己作词、作曲、演唱歌曲。后来放弃演艺生涯,改做时装模特,有什么衣服就往身上撂,连西装短裤、套鞋都穿得出来。这是他初中的装束,只可惜当时没有人认为他是冲破封建思想的楷模,只觉得没有眼光。当时的人刚有穿名牌的意识,只可惜钱包苗条,只好去地摊上买,耐克10块钱一件,穿了以后顿感大涨身价,管他仿冒与否。那个耐克的勾子是否勾对了方向或者中间又伸出一个小勾子,也可以忽略不计。晓峰显然是纯真得没有此概念的。当时我在县城念初中,几个礼拜回来一次,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他今天展览哪套衣服。后来晓峰展览的衣服越来越正规,和路上小子穿的没什么两样,顿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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